欢迎来到经济合同律师网
您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法规 > >
律师

买卖合同管辖地规定是怎样的

买卖合同管辖地规定是怎样的? 买卖合同管辖地规定是按照民诉法24条规定,应当由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来进行管辖,当然买卖合同当中是一种非常具有典型代表意义的合同,发生纠纷..

15026597100

在线咨询(*仅律师可见)

称 呼 :
手机号码 :
备 注:

买卖合同管辖地规定是怎样的

来源:上海合同纠纷律师 发布时间:2019-12-03 09:34 热度:


买卖合同管辖地规定是怎样的?
买卖合同管辖地规定是按照民诉法24条规定,应当由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来进行管辖,当然买卖合同当中是一种非常具有典型代表意义的合同,发生纠纷的时候应当根据被告人住所地与合同履行地的法院来进行一个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买卖合同作为一种典型合同,如果发生纠纷,理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该条规定确定管辖,即被告住所地与合同履行地法院均可取得案件的管辖权。
另外,《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合同双力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所以,如果买卖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已经约定有管辖条款的,应当首先按其约定确定管辖法院。
二、买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规范
对于买卖合同的履行地的确定,《民事诉讼法》并未作出明确的规定,《民诉法意见》第19条规定,购销合同(相当于我们现在所说的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一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为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最高人民法院(1995年7月11日法经〔1995〕206号)《关于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交货地点,但部分货物没有在约定的交货地点交付,如何确定管辖权问题的复函》明确,此种情况下仍以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确定管辖权。
在现实生活当中,我们如果关于合同问题发生一些纠纷的话,那么合同当中有约定管辖法院的就按照约定来进行,但是这种约定的话是不能够跨越层级的,否则的话这种约定是违法无效的,还是按照合同的履行地点来进行法院管辖。

 


关闭窗口
上一篇:法律规定租房合同可以转租吗
下一篇:劳动者主张未盖章合同生效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相关阅读

违约金过高的认定标准及调整规则

案例 2022年10月,E房地产公司与F建筑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F公司按期完成住宅项目施工,逾期竣工一日,按工程总价款(5000万元)的1支付违约金,即每日5万元。后因...

合同履行中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条件及法律后果

案例 2022年3月,C养殖公司与D饲料公司签订《饲料长期供应合同》,约定D公司每月向C公司供应饲料100吨,单价2800元/吨,合同期限3年,价格固定不变。2023年5月起,受国际粮食价格暴涨...

合同约定“一次性终结赔偿”的撤销条件认定

案例 2023年4月,彭先生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入院治疗,诊断为右侧基底节区脑出血恢复期。住院期间,彭先生与肇事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签订《交通意外事故赔偿协议》,约定保险公司...

表见代理的认定标准及合同效力辨析

案例 2021年,A工程公司承建某公路工程项目期间,其项目现场人员肖某、王某多次代表公司与B建材公司签订钢材采购合同,前期两份合同均由A公司补签确认并足额支付货款。后续B建材...

律师微信

手机网站

谭凯律师 咨询电话 15026597100 邮箱 lawyertk@163.com

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500号洲际商务中心15、16层(地铁1、3、4号线上海火车站南广场或地铁1号线汉中路1号口)

上海合同纠纷律师 谭凯律师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 严禁复制抄袭 违者必究法律责任 网站地图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和论文由网上收集,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和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您发现侵犯您的权益,请即时通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对于本站原创作品,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沪ICP备14028295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