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经济合同律师网
您当前位置:主页 > 合同案例 > >
律师

没有约定期限的合同随时可以解除吗

一、未约定有效期,合同期限如何确定 (一)合同生效时间 《合同法》第44条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以外,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另外,..

15026597100

在线咨询(*仅律师可见)

称 呼 :
手机号码 :
备 注:

没有约定期限的合同随时可以解除吗

来源:上海合同纠纷律师 发布时间:2019-03-28 10:21 热度:


一、未约定有效期,合同期限如何确定
 
(一)合同生效时间
《合同法》第44条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以外,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另外,根据《合同法》第45条和第46条的规定,附生效条件或生效期限的合同,只有在所附条件成就时或期限届至时,合同才生效。
因此,除上述规定的情形以外,合同一般是在成立时生效,这是合同产生效力的起点。
(二)合同失效时间
首先,《合同法》第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可见,合同一旦生效,便约束双方,契约必须信守。
 
其次,法律如对合同效力期限有特别规定的,合同的有效期不得超出该限制。《合同法》第214条和第232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的部分无效。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最后,附解除条件或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或期限届满时失效。
 
因此,如果法律对合同效力期限没有特别规定,则依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可任意约定期限。但若法律既无特别规定,当事人又未约定期限或约定不明确的,则合同将永久性地约束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二、未约定有效期,合同能否解除?如何解除?
 
依法成立并生效的合同,其解除方式无非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
 
(一)约定解除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或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
 
(二)法定解除
 
无法协议解除的,具有《合同法》第94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当事人才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合同法》第232条的规定)。”
 
因此,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合同未约定有效期限或约定不明确的,其将无限期地(永久性地)约束合同双方当事人。如果双方无法协议解除,又不存在法定解除情形的,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公司A在合同中未能明确约定合同期限,将来当它不想再与B继续合作时,可能面临无法解除合同的难题。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对合同期限这一问题给以足够的重视。想想,一不小心就被合同套住了,是多可怕的事。

 


关闭窗口
上一篇:公司清算劳动合同解除是否合理
下一篇:非法转租出租方可以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吗

相关阅读

服务合同中的服务质量纠纷​

案例详情​ A 公司与 B 广告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委托 B 公司为其制作并投放一系列广告宣传活动,合同总金额为 50 万元。合同约定 B 公司应按照 A 公司的要求设计广告方案,并在指定媒...

租赁合同中的押金退还纠纷​

案例详情​ 李某与房东张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 1 年,合同约定李某需支付 2000 元押金,租赁期满且房屋无损坏的情况下,张某应全额退还押金。租赁期间,李某正常使用房...

合同解除的条件与程序​

案例详情​ 某建筑公司与某材料供应商签订建筑材料供应合同,约定供应商在 3 个月内分批次供应特定型号的钢材。然而,在供应过程中,供应商因自身生产问题,无法按时供应大部分...

股权转让合同中的权益约定​

案例详情​ 有三人合伙,两人将股权卖给大股东。第二年公司有一笔坏账收回来 3000 万,但大股东未告知那两个退股股东。退股股东后来发现此事,查看股权转让协议,其中有一条约定...

律师微信

手机网站

谭凯律师 咨询电话 15026597100 邮箱 lawyertk@163.com

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500号洲际商务中心15、16层(地铁1、3、4号线上海火车站南广场或地铁1号线汉中路1号口)

上海合同纠纷律师 谭凯律师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 严禁复制抄袭 违者必究法律责任 网站地图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和论文由网上收集,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和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您发现侵犯您的权益,请即时通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对于本站原创作品,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沪ICP备14028295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