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经济合同律师网
您当前位置:主页 > 合同案例 > >
律师

上海合同律师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流程

一、买卖合同是什么?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受人接受此项财产并支付约定价款的合同法。买卖是商品交换最普遍的形式,也是典..

15026597100

在线咨询(*仅律师可见)

称 呼 :
手机号码 :
备 注:

上海合同律师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流程

来源:上海合同纠纷律师 发布时间:2019-01-08 15:07 热度:


一、买卖合同是什么?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受人接受此项财产并支付约定价款的合同法。买卖是商品交换最普遍的形式,也是典型的有偿合同。根据合同法第174条、第175条的规定,法律对其他有偿合同的事项未作规定时,参照买卖合同的规定;互易等移转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也参照买卖合同的规定。
 
  二、买卖合同纠纷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1、案件的判决结果要看法律规定以及双方的证据。现在,尚未开庭,判决结果未出,不能判定法官的行为是否偏袒,您现在主要是对诉讼程序不了解,才会产生各种误会。
 
  2、法官主动调取证据是法律法规允许的,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的,法院可以主动调取证据或应一方申请调取证据,并不属于偏袒一方。您如果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也可以申请法官主动调取证据。
 
  3、立案八个月未开庭确实是不正常的,可以向有关机关反映。但如果被告充分利用了法律规定的程序,拖延开庭的时间,立案八个月未开庭是可能存在的。如果是被告利用法律规定的程序,与法官无关。律师就经常利用法律规定的程序,拖延审判的期限,以取得对自己最有利的结果。
 
  4、被告就同一案件起诉原告,是正常的,可能属于反诉,也可能是另行起诉。
 
  三、买卖合同纠纷发生有哪几种种常见原因?
  1、商品质量条款未约定或约定不明
  合同中对于交易的对象——合同的标的物的质量一般应该有个明确的约定,包括标的物的质量标准、质量异议期限以及法定的鉴定检验机构。如果没有明确的约定,就会各执一词,纠纷就此产生。
 
  2、商品交接及货款支付未约定或约定不明
  合同中应约定是送货还是提货,目的地在哪里,运费如何承担。因为这样直接涉及合同履行地的认定,对案件的管辖会产生重大影响。此外,货款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也须明确。
 
  3、违反诚信原则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诚实信用原则,任何完美的合同如果遭遇一方不讲诚信,就会产生纠纷。因此,这就要求当事人在商业活动中要考察对方的商业信誉。

 


关闭窗口
上一篇: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
下一篇: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

相关阅读

商品房认购协议因开发商资质瑕疵引发的违约纠

案例 张某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明确约定所认购房屋的具体位置、建筑面积、单价及总价款,张某当日向开发商支付定金 3 万元,双方同时约定,自协议签订之...

合同相对性原则:出租人能否直接起诉次承租人

案例 甲将商铺出租给乙,双方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后乙未经甲同意擅自将商铺转租给丙,丙实际使用商铺并向乙支付租金。乙长期拖欠甲租金,甲多次催缴未...

以物抵债协议有效但未过户 —— 一方反悔能否拒

案例 陈某因经营需要向周某借款 8 万元,到期无力偿还。双方自愿签订《以房抵债协议》,约定陈某将其名下一套自有房屋抵偿所欠周某 8 万元债务,协议签订后陈某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债务转移未经债权人同意 —— 原债务人是否仍承

案例 王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李某借款 5 万元,出具借条并约定还款期限。到期后王某无力偿还,遂与朋友张某口头约定,该笔债务由张某承担,王某不再负责。王某将此事告知李某,但...

律师微信

手机网站

谭凯律师 咨询电话 15026597100 邮箱 lawyertk@163.com

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500号洲际商务中心15、16层(地铁1、3、4号线上海火车站南广场或地铁1号线汉中路1号口)

上海合同纠纷律师 谭凯律师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 严禁复制抄袭 违者必究法律责任 网站地图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和论文由网上收集,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和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您发现侵犯您的权益,请即时通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对于本站原创作品,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沪ICP备14028295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