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经济合同律师网
您当前位置:主页 > 合同案例 > >
律师

上海浦东新区:审结近3000万元保理合同纠纷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首次从法律层面对保理合同进行了规定,使得该类合同成为有名合同。1月4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依据民法典审结一起标的额近3000万元的保理合同纠纷..

15026597100

在线咨询(*仅律师可见)

称 呼 :
手机号码 :
备 注:

上海浦东新区:审结近3000万元保理合同纠纷案

来源:上海合同纠纷律师 发布时间:2021-07-06 11:43 热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首次从法律层面对保理合同进行了规定,使得该类合同成为“有名合同”。1月4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依据民法典审结一起标的额近3000万元的保理合同纠纷案。
本案原告为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其与上海海寓公寓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寓公司)、上海景闳远寓公寓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闳公司)通过签订数个合同,形成了保理合同法律关系。原告为保理商,海寓公司为应收账款转让方,景闳公司为应收账款债务人。海寓公司还将自己持有的景闳公司49%股权,用来为景闳公司相关债务提供质押担保,上海合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也提供了保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原告除第一期回收款及服务费外,至今未收到其余已到期款项,遂起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相关规定,本案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行审理。本案中,景闳公司未按约支付回收款,原告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解除涉案保理合同,并要求海寓公司、景闳公司依约连带赔偿相应损失。从判决内容来看,法院除对质押担保合同和保证合同的范围进行调整外,对原告的解除合同、获赔经济损失等诉讼请求均予以了支持。
业内人士认为,在上海加快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大背景下,浦东新区法院适用民法典审结本案,将对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构建起到显著推动作用。

 


关闭窗口
上一篇:业委会主任擅自变更电梯改造合同部分条款 被判对业主不产生法律效力
下一篇:2021年8月31日谭凯律师被聘为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调解员

相关阅读

服务合同中的服务质量纠纷​

案例详情​ A 公司与 B 广告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委托 B 公司为其制作并投放一系列广告宣传活动,合同总金额为 50 万元。合同约定 B 公司应按照 A 公司的要求设计广告方案,并在指定媒...

租赁合同中的押金退还纠纷​

案例详情​ 李某与房东张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 1 年,合同约定李某需支付 2000 元押金,租赁期满且房屋无损坏的情况下,张某应全额退还押金。租赁期间,李某正常使用房...

合同解除的条件与程序​

案例详情​ 某建筑公司与某材料供应商签订建筑材料供应合同,约定供应商在 3 个月内分批次供应特定型号的钢材。然而,在供应过程中,供应商因自身生产问题,无法按时供应大部分...

股权转让合同中的权益约定​

案例详情​ 有三人合伙,两人将股权卖给大股东。第二年公司有一笔坏账收回来 3000 万,但大股东未告知那两个退股股东。退股股东后来发现此事,查看股权转让协议,其中有一条约定...

律师微信

手机网站

谭凯律师 咨询电话 15026597100 邮箱 lawyertk@163.com

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500号洲际商务中心15、16层(地铁1、3、4号线上海火车站南广场或地铁1号线汉中路1号口)

上海合同纠纷律师 谭凯律师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 严禁复制抄袭 违者必究法律责任 网站地图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和论文由网上收集,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和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您发现侵犯您的权益,请即时通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对于本站原创作品,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沪ICP备14028295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