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电子邮件商量好的内容有合同效力吗 有效。《合同法》第11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
来源:上海合同纠纷律师 发布时间:2018-09-30 14:47 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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