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3
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常识 > 法律课堂 > >
合同履行中,对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能否免除违约责任?​
发布时间:2025-12-03 10:56


       
问题: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一方未按约定履行义务,后发生地震、疫情等不可抗力事件,该方能否以不可抗力为由免除延迟履行的违约责任?​
解答:不能免除。不可抗力作为免责事由,需发生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且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因违约行为已发生,不可抗力不能免除其之前的违约责任。​
案例:甲与乙签订货物运输合同,约定甲于 2023 年 5 月 1 日前将货物运至乙指定地点,运费 10 万元。甲因车辆调度问题未按时运输,直至 5 月 10 日仍未发货。5 月 12 日,当地发生疫情管控,道路封闭导致货物无法运输。乙要求甲支付延迟履行违约金,甲以疫情属于不可抗力为由拒绝承担违约责任,乙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甲支付延迟履行违约金。​
法律分析: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的免责适用前提是 “在履行期限届满前” 发生不可抗力且导致无法履行。本案中,甲的延迟履行行为发生在疫情管控之前,违约行为已成立,疫情发生时其已构成违约,故不能以不可抗力为由免除违约责任。​
上海合同律师建议:合同履行中应严格遵守履行期限,避免延迟履行;若预计可能延迟履行,应提前与对方协商变更履行期限或采取补救措施;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需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且该事件需发生在履行期限届满前;签订合同时可明确约定不可抗力的范围及免责条件,避免争议。

 

上海律师网丨上海离婚律师咨询丨上海知名离婚律师_在线离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