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经济合同律师网
您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常识 > 法律课堂 > >
律师

上海合同律师-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有多长

1、一般是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 2、如果有重大误解的,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 3、如果当事人被胁迫的,是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

15026597100

在线咨询(*仅律师可见)

称 呼 :
手机号码 :
备 注:

上海合同律师-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有多长

来源:上海合同纠纷律师 发布时间:2023-04-11 14:49 热度:


1、一般是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
2、如果有重大误解的,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
3、如果当事人被胁迫的,是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
4、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四)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二、合同撤销权诉讼时效怎么算
1、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请求权是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
2、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无需事事由法律特别规定,只需符合法院受案范围的请求权,均可援用诉讼时效。除斥期间需由法律明确规定,法律未做特别规定的,当事人不能援用除斥期间。
3、诉讼时效有中止、中断、延长的制度,除斥期间则无,是固定不变的,故除斥期间又有不变期间之称。
4、诉讼时效届满,消灭的是胜诉权,当事人的请求权依然存在,只不过是被请求权人产生时效届满的抗辩权,可以据此对抗请求权人的请求。除斥期间届满,当事人消灭的是实体权利,该权利丧失,不能再行使。

 


关闭窗口
上一篇:合同没生效押金退还吗
下一篇:上海合同纠纷律师-公证过的赠与合同可否撤销

相关阅读

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对被代理人是否有效?​

问题:行为人未经被代理人授权,以被代理人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该合同对被代理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第三人能否要求被代理人履行合同义务?​ 解答:无权代理签订的合同属于...

合同解除后,能否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问题: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守约方在解除合同后,能否同时要求违约方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解答:可以。合同解除不影响守约方主张违约责任的权利,解除...

合同履行中,对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能

问题: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一方未按约定履行义务,后发生地震、疫情等不可抗力事件,该方能否以不可抗力为由免除延迟履行的违约责任?​ 解答:不能免除。不可抗力作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问题:不满 8 周岁的未成年人或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擅自与他人签订合同,该合同的法律效力如何?​ 解答: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但其纯获利益的合同(如接...

律师微信

手机网站

谭凯律师 咨询电话 15026597100 邮箱 lawyertk@163.com

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500号洲际商务中心15、16层(地铁1、3、4号线上海火车站南广场或地铁1号线汉中路1号口)

上海合同纠纷律师 谭凯律师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 严禁复制抄袭 违者必究法律责任 网站地图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和论文由网上收集,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和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您发现侵犯您的权益,请即时通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对于本站原创作品,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沪ICP备14028295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