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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为您解答,离婚后的经济纠纷,该如何处理

案例一 2014年7月被离婚净身出户后,前夫为了弥补婚生子,想给儿子在北京昌平买一套68平方米的商品房。(他把钱给了我)我拿着资料去建委,因为保险断交,不具备购房资格,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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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为您解答,离婚后的经济纠纷,该如何处理

来源:上海合同纠纷律师 发布时间:2022-07-12 09:58 热度:


案例一
“2014年7月被离婚净身出户后,前夫为了弥补婚生子,想给儿子在北京昌平买一套68平方米的商品房。(他把钱给了我)我拿着资料去建委,因为保险断交,不具备购房资格,便用了前夫的购房资格,房本写着他的名字由我保管。2018年得知前夫在房本下来后的几天又补办了一个房本,拿去做了抵押贷款。法院只保护抵押权,现在房子要被拍卖了,我该怎么办?”
根据描述,你的前夫是为了弥补儿子才买的房子,但登记在了你前夫名下,此时该房屋属于你前夫个人所有,并非你儿子。
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因此,你前夫出钱买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从法律上来说,这就是属于他个人的房产。虽然他自称是给孩子买的,并将房产证交由你保管,但这并不影响他行使自己的处分权。如果你们的离婚协议中没有对于房产的相关约定,法律也无法强制你前夫在离婚后,必须通过购房为你和你儿子进行补偿,这一切都是自愿行为。因此,你前夫用自己的房产去办了抵押贷款,现在因贷款不能归还而被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法院依法拍卖,并无不当。
但如果你们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你前夫需要给孩子购买房屋,鉴于你前夫购买的这套房屋已经被法院拍卖,那么你可以根据协议内容的约定,要求你前夫重新为孩子买一套房屋并登记在孩子名下。建议你找前夫沟通,如果他愿意,也可以考虑通过其他方式对你们的孩子进行补偿。
案例二
“离婚10年,2022年前,孩子一直由奶奶和母亲一起照看,父亲很少参与。如今孩子父亲已再婚并有了孩子,女方没有再婚。自从2020年后,孩子一直由母亲照看,男方不管不问。现在与男方谈,一个月只给800元抚养费,但就目前的消费而言,那是不够的。母亲要怎么办?”
可以先就抚养费的问题与对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抚养费纠纷之诉,主张对方一次性或按月支付足额的抚养费。
父母子女间的关系,不因为离婚而消除。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也就是说,抚养费的数额是可以你们双方自行协商确定的,如果你们双方对抚养费数额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
法院一般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抚养费的数额。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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