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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止履行的条件
发布时间:2018-09-30 14:28


       
合同中止履行的条件包括什么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中止履行的条件包括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有财产转移行为、丧失商业信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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