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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提存的概念及程序
发布时间:2018-10-29 10:45


       
合同法中的提存必须要清楚地知道提存人与提存受领人是谁,合同法中提存制度的存在也是为了保护债务人的权益,能够及时地了结债务人与受领人之间的债务关系。
 
合同提存的概念及程序
 
一、合同提存的概念
 
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债务人无法向其支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部门而消灭合同的制度。
 
二、合同提存有哪些条件
 
《合同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提存的地点和方法
 
提存应当在合同履行地的提存机关进行。 标的物提存后,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
四、提存的程序
 
提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债务人应向清偿地提存机关提交提存申请
 
该申请应载明:提存的原因,标的物及其种类、数量,标的物受领人的姓名、地址或者不知谁为受领人的理由等基本内容。此外,债务人应提交有关债务证据,以证明提存申请载明的提存物确系其所负债务的标的物,并还应提交有关债权人迟延或者无法向债权人清偿的相关证据。对于债务人提交的提存申请及有关证据,提存机关应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应予提存。
 
2、债务人提交提存物
 
对债务人的提存请求经审查符合提存条件的,债务人应向提存机关或指定的保管人提交提存标的物,提存机关应予接受并进行妥善保管。   
 
3、提存机关授予债务人提存证书
 
提存机关在收取提存申请及提存物后,应向债务人授予提存证书。提存证书与清偿受领证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通知债权人受领提存物
 
在提存时,债务人应附具提存通知书。在提存后,应将提存通知书送达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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