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多年前签订一份土地租用合同,开办矿场,由于乙方与我爷爷是堂兄弟当时就没拿合同后来吧这件事情忘了,父母也不识字,合同内容都是由乙方宣读的,双方也都签了字,后来乙方将自己的股份转让了便将合同一同转让了,现在发现合同内容写的是土地终身买断,与当时所谈的内容与宣读的合同内容也不同,现在想将这块地要回来。
上海合同律师回复土地是不能买卖的。
咨询租赁机械车位,销售宣传是地面车位加地下有负三层车位,我是购买的是负二层的车位,不是最下层车位。但是交付时只有地面车位加负一负二层车位,我的车位变成最下层车位了。问:是否适用三倍赔偿?
上海合同纠纷律师回复属于违约,根据合同条款处理,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双方需要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处理,当事人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什么要约是不可撤销的
(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八条 【要约的撤销】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第十九条 【要约不得撤销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