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费用一般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具体规定如下 :
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例如,在一场买卖合同纠纷中,法院判决卖方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买方损失,那么卖方通常也要承担此次诉讼的费用。
胜诉方自愿承担:虽然原则上是败诉方承担诉讼费,但胜诉方如果自愿承担诉讼费用,也是可以的。比如胜诉方基于与败诉方的其他约定或合作关系等原因,主动提出承担诉讼费。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时按比例分担:如果案件中当事人部分胜诉、部分败诉,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例如,买方起诉卖方,要求赔偿违约金、退还部分货款并承担诉讼费用。最终法院判决卖方需支付部分违约金并退还部分货款,那么对于诉讼费用,法院可能会根据双方胜诉、败诉的具体情况,按一定比例判决双方各自承担的费用份额。
共同诉讼中依利害关系分担:在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会根据当事人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比如多个买方共同起诉同一卖方,若败诉,法院会根据各买方在诉讼中的具体主张及与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来确定每个买方应承担的诉讼费用。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 :
原告撤诉:原告起诉以后又撤诉的,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
二审改判: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调解结案: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例如,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可以约定各自承担一定比例的诉讼费用,或者由一方承担全部诉讼费用;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法院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