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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可撤销的五种情形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03-02 14:45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2、因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如果履行对其有重大不利的合同。
3、因欺诈订立的合同。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虚假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
4、因胁迫订立的合同。胁迫,是指因他人的威胁和强迫而陷入恐惧作出的不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
5、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乘人之危,是指行为人利用对方当事人的急迫需要或危难处境,迫使其作出违背本意而接受于其非常不利的条件的意思表示。
当发现合同满足以上可撤销的情形时,若想要撤销合同的,应当尽快行使撤销权,否则很有可能因已过除斥期间导致撤销权消灭。可撤销的合同在没有被撤销之前属于有效的合同,也就是说在被撤销之前,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履行自己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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