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经济纠纷律师解答不履行合同即为违约,违约方应依法承担继续履行、补救、赔偿等违约责任。 在一定条件下,守约方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78条:一方当事人以自己的行为明示或者明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期满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的表现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00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以订立合同为幌子进行恶意谈判;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信息;
(三)有其他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