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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的有效期如何确定
发布时间:2019-08-19 09:26
要约的有效期如何确定
依据《合同法》第16条的规定,要约送达到受要约人时生效,而要约的有效期是在承诺期内,如果在承诺期内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的,要约就会失效,而对于要约的承诺期,是有不同计算方式的。
要约承诺期限的计算:
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参考了公约和通则,规定了两种标准。
1、信件与电报,以信件作出的要约,其承诺期限自信件中载明的日期起算,如果信件中没有载明日期则从信封上的日期起算,电报则从交发时起算。
2、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承诺期限从到达受要约人时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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