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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买卖合同是否还有效
发布时间:2024-09-04 18:16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买卖合同仍然是有效的 。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权利人将失去胜诉权,即胜诉权利归于消灭,但合同本身的效力并不受影响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成立时生效 。而合同生效后,除了出现《民法典》第 52 条规定的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形(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之外,只要合同内容不违法,没有损害第三人的利益,那么合同均是有效的 。
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可以起诉,但有可能失去胜诉权 。并且,以诉讼时效进行抗辩,是抗辩权人的私权利,法院不能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也就是说,在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情况下,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应当受理并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法院会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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