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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抵销权行使的条件

关于合同法里边所规定的关于债权抵消的制度, 它其实是双方的当事人呢在相互存在债权和债务的关系之下,其中的一方当事人以自己的债权来抵消对方所享有的债权,然后使得对方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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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抵销权行使的条件

来源:上海合同纠纷律师 发布时间:2019-01-23 18:11 热度:


关于合同法里边所规定的关于债权抵消的制度,
它其实是双方的当事人呢在相互存在债权和债务的关系之下,其中的一方当事人以自己的债权来抵消对方所享有的债权,然后使得对方相应的权利在同等的额度里边消灭,也不能再行使的一种制度。行使了抵消权的这一方所持有的债权被称为主动债权,而被抵消的那一方所拥有的则叫做被动债权。
抵消,其实是属于形成权里边的一种,其行使的结果是可以在同等的范围里边,来消灭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和债务关系的。双方的当事人既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抵消彼此之间的债权和债务关系,也可以由一方单方面通知另一方行使相应的抵消权。
所以抵消的行为根据产生的原因不同,分为了法定抵消和约定抵消。约定抵消,一般属于双方当事人在友好协商的情况下,并且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确定抵消的都应该是有效的。而法定抵消权的行使,只需要一方的当事人在单方面表达出意思就可以了,并且从通知达到另一方当事人开始就已经产生了相应的法律效力,并且会产生消灭对方一定权利的效果。
法定的抵消权在行使之前,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第一个条件是双方确实存在有债权和债务的关系。此抵消行为的目的是旨在消灭其中一方的债权,但是另一方的债权也不是会没有原因就进行消灭。一方当事人可以采取清偿、提存等方式来消灭另一方当事人的债权。而其抵消所采用的的方式,一般是要以能够与对方的债权相抵的一系列方式来实现。所以,双方当事人之间互相享有着债权和债务的关系,这是其抵消得以行使的前提条件。如果说其中的主动债权是接受转让得来的,也是应该要属于可用来作为抵消的债权的。
第二个条件是主动债权是必须要合法有效并且已经打了履行期的。如果其主动地债权没有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是不能拿来抵消的。而对于被动债权来说,是不是已经达到了履行期则有所不同,与还没有达到履行期的被动债权抵消时,可以是作为主动债权方已经放弃了履行期相应的利益,是对自己合法的权利的抛弃。如果主动债权已经超过了诉讼的时效期限,也是应该属于可抵消的范围之内的,因为它仍然是合法并且有效的,只不过此时对方能够取得抗辩权而已。
第三个条件是主动债权所标的物的种类和品质与被动债权的相同。在大多数情况下,只有金钱和种类物是可以用于抵消的,而特定的物品是不适合用来抵消的。
第四个条件是被动的债权是属于可以抵消的范围之内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一部分的被动债权是不应该属于可以抵消的范围之内的,比如赡养费和抚养费等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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